温馨提示:图片均为真实拍摄,仅供参考;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,请以实物为准!
一、标准物质概述
本标准物质系列包含两种不同含量的土壤中总石油烃(C10-C40)成分分析标准物质,候选物采用两种受石油污染程度不同的土壤,未进行化学品添加,保持其自然状态。样品经自然风干、除杂、研磨加工全部通过2mm,用混匀机一次将样品混匀。均匀性初检合格后的标准物质样品分装于40mL棕色玻璃瓶中,加盖封膜,包装规格为40g/瓶。包装好的标准物质经60Co辐射灭菌。
二、预期用途
土壤中总石油烃(C10-C40)成分分析标准物质,可用于土壤中总石油烃(C10-C40)分析方法确认以及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水平的考核、实验室能力验证以及分析结果技术仲裁等;也可用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、石油烃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等相关检测工作的质量评价。
三、特性量、特性值及不确定度
本标准物质特性量为总石油烃(C10-C40)。特性量值不确定由均匀性不确定度、长期稳定性不确定度、短期稳定性不确定度(极端温度条件下储存)和定值过程产生的不确定度合成,扩展不确定度因为k=2。
编号 | 名称 | 标准值 (mg/kg) | 不确定度(mg/kg) | 质量分数 | 总石油烃 |
总石油烃(C10-C40) | 148 | 23 | (×10-6) | (C10-C40) |
四、计量溯源性
本标准物质的被测量为总石油烃(C10-C40),依据HJ1021-2019《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(C10-C40)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的技术要求测定:样品经前处理步骤得到提取液,采用气相色谱(GC)法测定总石油烃(C10-C40)。用于测量分析的测量仪器均经过检定或校准,且在有效期内;校准测量仪器的标准溶液为有证标准溶液,以保证结果的准确可靠。
五、定值分析方法
对定值分析方法HJ1021-2019《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(C10-C40)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的正确度、稳健性等进行了验证,在标准方法给定的条件下,检测结果具有可比性。
六、有效期(限)
本标准物质至定值之日起,有效期为60个月。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样品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七、储存和运输
土壤中石油烃(C10-C40)标准样品经过极端条件下(-18℃、60℃)储存不同时间的跟踪检测,其特性量值未发生变化,对运输条件无特殊要求。储存条件为密封储存于室温、阴凉、避光干燥处。
六、使用说明
根据均匀性检验的取样量,本标准物质的最小取样量为5.00g。
本标准物质使用时不用进行烘干处理,使用洁净的工具取用标准样品,取出后的样品不可倒回,样品取出后应及时盖紧瓶盖,保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避光处。
称取样品时应佩戴口罩和手套,避光与样品直接接触。
声明:
1.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。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,不予承担责任。
2.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、数量和包装,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。
3.仅对加盖“河南标准物质研发中心质检专用章”的完整证书负责,请妥善保管此证书。
4.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,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。
研制单位:河南标准物质研发中心 客服热线:400-822-6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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