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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溶液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其他水质分析测试中的质量控制、方法验证与评价等工作,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液,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标准溶液以高纯金属、优级纯盐酸和超纯水为原料,在室温20℃±2℃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-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标准溶液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,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(ICP-OES)法进行量值核对,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、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。
三、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
编号 | 名 称 | 标准值 (μg/ml) | 扩展不确定度 (k=2) | 基体 (V/V) |
砷、镉、铬、钙、钾、锡、 铅、钠混合溶液 | 10% HCl |
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纯品纯度、溶液称量及温度变化、均匀性及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。
四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
依据JJF1343-2022《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、稳定性评估》,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,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,稳定性考察。结果表明,本标准物质均匀性,稳定性良好。
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为12个月。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五、包装、储存及使用
2、运输和贮存:常温运输,运输时应避免挤压,碰撞;室温和避光条件下贮存。
3、使用: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2)℃并充分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尽快使用,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玷污。
声明:
1.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。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,不予承担责任。
2.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、数量和包装,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。
3. 仅对加盖“河南标准物质研发中心质检专用章”的完整证书负责,请妥善保管此证书。
研制单位:河南标准物质研发中心 客服热线:400-822-6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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